暴风雪
发表于 2014-11-25 11:54:51
原文28:
故曰:皮肉筋脉,各有所处,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无实无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是谓甚病,病益甚。
说解:
所谓“故曰”者,表示紧接前面“针太深”的话题。实际上,这句话是关于针刺注意事项的进一步展开,而主要强调针具的选配必须适宜。
所谓“皮肉筋脉,各有所处”,是说自皮肤表面以下,肌体组织有深浅不同的层次区分。
所谓“病各有所宜”,是说不同层次的疾病所适宜的针具亦各不相同。
所谓“各不同形”,是说各种针具的形状,也就是九针的粗细长短大小各不相同。
所谓“各以任其所宜”,是说每种不同长短大小的针具,只能适用于不同层次的肌体组织。
《灵枢·官针》有一段话,与这句话的意思大同小异,可互为参考,故附录如下:
“九针之宜,各有所为,长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疾浅针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痈,病深针浅,病气不泻,支为大脓,病小针大,气泻太甚,疾必为害,病大针小,气不泄泻,亦复为败,失针之宜,大者泻,小者不移。”
因此,针刺治疗的第二大注意事项,就是千万不要用错了针具的规格、型号。很显然,这种话只有在对各种针具的规格、式样充分了解的情况下才可以说。
所谓“无实无虚”,即病大针小、病深针浅所造成的后果。因为这种治法肯定达不到补虚泻实的效果,所以扎了也是白扎,故谓之“无实无虚”。虽然这种错误的用针方法不会给患者造成严重的危害,但是严格的说,没有治疗效果,耽误病情,徒增痛苦,即等于人为地加重病情,故亦可谓之“甚病”。
所谓“损不足而益有余”,即病小针大、病浅针深所造成的后果。与前文的“针太深”类似,这种错误的用针方法属于平白无故损伤人体的精气,同时又人为地助长邪气扩散,故又谓之“病益甚”。
暴风雪
发表于 2014-11-26 00:21:32
原文29:
取五脉者死,取三脉者恇,夺阴者死,夺阳者狂,针害毕矣。
说解:
最后,还有更严重的危害,以及最关键的注意事项。
上述两种错误操作的结果(病益和病益甚)其实还是从轻的方面说的,如果从重的方面说,那就是立刻致人死亡。
所谓“取五脉者死”,是说如果一连气刺穿五条静脉血管,那么患者就会因骤然大量失血,引发休克而死亡。
所谓“取三脉者恇”,是说如果一连气刺穿三条静脉血管,虽然不至于休克而死,但是也会因失血过多而出现一系列严重的交感兴奋症状。“恇”,《说文》:“怯也”,乃恐惧战栗之意,在这里则是形容大失血以后必然会出现心惊肉跳、毛骨悚然等等应激症状。
所谓“夺阴者死”,是说如果刺穿了动脉,则血液喷涌不止,在不掌握止血知识的情况下,势必会导致死亡。因为动脉潜伏较深,在皮肤表面根本看不到,故谓之“阴”。
所谓“夺阳者狂”,是说如果刺穿了较大的浅静脉(比如肘窝静脉或腘窝静脉),虽然不至于死亡,但由于出血过多,势必导致心跳骤然加速,而且力度异常猛烈(也属于一种应激反应)。因为浅静脉大都暴露明显,甚至凸起于皮肤表面,故谓之“阳”。这个“狂”不是说精神躁狂,而是形容心脏跳动得如此猛烈,就和狂犬病发作时一样。《说文》:“狂,狾犬也”;“狾,狂犬也”。因此,作为一种症状描述,“狂”就是狂犬病。大约西汉时期的医生经常接触狂犬病患者,所以他们知道狂犬病发作时都有心跳异常猛烈的症状。
“取”与“夺”本来是同义词,都有“夺取”的意思,但是具体到针法,其含义乃有或补或泻或深获浅的区别,所以分成两种情况来讲。
“取”的本义是己方占有,故对于针刺这件事情而言,“取”就意味着针法中的补法,而补法在古代针医是必须深刺的,故“取五脉”、“取三脉”都是指“针太深”以致刺穿了静脉血管的情况。
“夺”的本义是革除对方,故对于针刺这件事情而言,“夺”就意味着针法中的泻法,而泻法在古代针医是必须浅刺的,故“夺阴”、“夺阳”都是指刺穿了表浅的血管以致出血过多的情况。前文中曾谈及“迎而夺之”的针法,其实已经表明了“夺”的这个含义。
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古代针医如何正确地进行浅静脉的放血治疗。
在正常人,尤其是正常成年男性,其四肢的皮下浅静脉往往暴露明显,特别是饮酒、热水沐浴之后,愈显得膨满鼓胀,然而那其实是健康的表现,根本无须治疗(对于《小针》作者而言,似乎诈病者可以例外)。这一点和血络截然不同。血络即便出现在没有任何症状的正常人身上,也属于潜在的致病因素,应该“急取诛之,血尽乃止”。
古代针医对浅静脉的放血治疗,必须是针对着特定的症状,比如急性感染性疾病,出现高热、神昏、惊厥、谵妄、角弓反张等紧急症状,在古人即认为是某一经络系统的邪气太盛,以致络脉满溢,这才需要对皮下浅静脉放血治疗,其意义在于刺泄其络脉中的阳热之邪。
因此,即便是患者有适应症,一次放血治疗也只需要刺泄其一条浅静脉,最多左右各一,共两条静脉,即可达到泄邪的目的。如果超过两条,就属于胡乱针刺,非但无益于治,反且有害,所以才说“取三脉者恇”。当然了,“取四脉”、“取五脉”肯定是更不允许的。
然而很可能当时时兴放血的缘故,某些针医把凡是暴露明显的浅静脉一概当成邪气亢盛的表现,挨个针刺一遍,而且还把握不住深浅,以为放血越多,排泄出的邪气也就越多,结果就造成了严重的医疗事故。《小针》作者势必亲历或目睹过此类事情,所以才会提出如此严厉的警告。再详《营卫生会》:“……化而为血,以奉生身,莫贵于此,故独得行于经隧……”其之所以把脉管中的血液提高到至尊至贵的地位,当成最重要的生命保障,应该也是从大量放血导致死亡的惨痛教训中总结出来的。
另外,在古代针医(这里指的是以《小针》作者为代表的针医精英),所有的动脉都是绝对禁止针刺的。不过由于动脉大多潜伏于肌肤内部,而且其管壁非常致密,表面非常光滑,所以肌肤深层的动脉一般很少会受到针刺的伤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体也有几处比较浅显的动脉,如果被误认作“血脉”,而施加刺泄,那就相当危险,而且对于那些没有解剖学知识的半吊子针医,这种可能性确实存在。
《素问·刺禁论篇》:“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刺臂太阴脉,出血多,立死。”其中,“跗上大脉”即足背动脉,“阴股大脉”即鼠蹊部股动脉,“臂太阴脉”即手臂桡动脉。这些都是比较表浅的动脉(故医生可以扪按触摸,以用于脉搏诊断),而《内经》作者既然对此有明令训诫,说明当时确实发生过此类惨痛的事故。
暴风雪
发表于 2014-11-26 12:59:06
原文30:
刺之而气不至,无问其数,刺之而气至,乃去之,勿复针,针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为,刺之要,气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风之吹云,明乎若见苍天,刺之道毕矣。
说解:
话锋一转,又让人从一系列死亡事故的阴影中解脱出来,顿觉眼前一片明朗,说明《小针》作者确实具有高超的演讲才能。因为,方才所说的各种“针害”,实在是太严重、太恐怖了。年轻的门人弟子们难免觉得针医这个行当既然这么危险,那学习针医还有什么前途可言?于是普遍萌生了消沉气馁的情绪,甚至可能当场就有人要求退学。于是作者急中生智,又开始鼓吹针刺疗法还有意想不到的神奇之处,于是门人弟子们也仿佛风之吹云,明乎若见苍天,立刻信心倍增,又充满了美好的希望。
这段话主要是介绍毫针补法的优越性:其威力之大,犹风之吹云,其疗效之妙,如拨云见日。与前文泻法的“针害”形成鲜明的对照。
所谓“刺之而气至”,就是伴随针刺而产生针感,所谓“刺之而气不至”,就是没有产生针感。很显然,这都是指使用毫针深刺的补法。也就是说,作者开始讲他最拿手的这套针法到底有多么的神奇。
我们必须重申一句:对明显暴露的浅静脉实施放血是非常非常古老的疗法,而以《小针》作者为创始人的新式针医,主要是在古老针刺疗法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毫针补气法和血络刺泻法。正因为这两项技术都是他的首创发明,所以他才会说“粗守形,上守神”。
所谓“气至而有效”,就是说使用毫针深刺的补法,需要以针下出现酸麻胀感才算有效。对古人而言,针感的出现就意味着体内的神气已经被调动、引导至针下局部,即谓之“气至”,表明补法已经生效,同时患者也会有一种豁然轻松的感觉,那么本次治疗的目的已经达到,此时便可出针,无须复刺。反之,如果刺入以后没有出现酸麻胀感,便说明神气没至,尚未达到补益的效果,而最大的可能就是针刺的位置没有选对,因此需要出针再刺,直待取得针感为止,也无须考虑复针的次数,这样就能保证立竿见影的治疗效果。所谓“刺之道毕矣”,是说毫针补气法的全部要领,尽在于此。
夹在中间的“针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为”数语,似乎与前文的“皮肉筋脉,各有所处,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的意思重复了,而且与这句话的前后文似乎也没有关联,所以看不出有什么特定的含义。
但是,如果我们设想一下,作者在说这句话的同时,先打开了自己的针具包,把长短粗细各式各样的针具全部摆列出来,然后一边指点、比划着,一边讲解,就能理解这句话出现在这里的意义了。
须知这是《小针》作者在讲针刺得气的问题,也就是使用毫针的要领。然而我们都知道,人体不同部位的肌肉厚薄有显著不同,若想达到同样的得气效果,其刺入的深度必然相差很多,则毫针必有长短不一多种规格。这其实也就是说,作者在前边介绍“九针”时所说的“七曰毫针,长三寸六分”,那仅仅是表面敷衍之词,而实际上毫针不可能只有三寸六分一种规格。那么,为了让门人弟子们消除误解,真正掌握毫针补法的要领,作者就有必要把不同规格不同形制的毫针和圆利针(这些都是用于深刺补气的针)摆列出来,以分别说明人体的哪个部位适合哪一种规格或形制的针。
暴风雪
发表于 2014-11-28 02:01:11
原文31:
黄帝曰:愿闻五脏六腑所出之处?歧伯曰:五脏五腧,五五二十五腧,六腑六腧,六六三十六腧,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二十七气,以上下,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腧,所行为经,所入为合,二十七气所行,皆在五腧也。
说解:
从这一段开始,直到篇末,是为第五节课。这一节课的课文较长,主要讲述腧穴的源起,所以《小针》作者最初把它单列为一篇文章,而名为《十二原》,故在《小针》的早期版本,并没有这第五节课的内容(只有课程中间治病救人的一小段,用以彰显“小针”的神奇效能)。但是这五节课的内容是连贯的,而且足以构成一个完整的学术体系,《小针》作者就是以这些内容作为启蒙教材,培养出一期又一期针医学大师,所以到了晚年,原作者又把《小针》和《十二原》合并为一篇,作为针医学的奠基理论,并正式更名为《九针十二原》,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模样。
有了前面几节课的基础,关于如何用毫针治病的问题就摆在面前,再也不容回避了。于是,作者在第五节课开始讲授腧穴学,其实也就是毫针治疗学的基础课程。毫无疑问,毫针治疗学才是《针经》(以及整部《黄帝内经》)的学术重心,因为这是《小针》作者的创造性发明,也是新式针刺医学的亮点,而放血疗法在他很久以前就已经流行了,只不过以前使用的放血工具是砭针或青铜针。因此,实际上,《小针》作者所要传授给门人弟子的针刺治疗技术,其主要内容,就是毫针治疗学。
然而讲授腧穴就不能不涉及经脉归属,这就令《小针》作者颇为犯难。因为,他心里明白,经脉只是一种理论,而非客观存在,他无法让门人弟子亲眼目睹,象指点着血络、血脉那样理直气壮地讲解经脉。因此,《小针》作者只能从概念灌输入手,给门人弟子逐步洗脑。于是,我们看到,作者在讲授“十二原”的时候,总是尽量地把“经脉”这个概念扩大化、模糊化,或者故意地与其它概念相互混淆,这与后世中医在讲授经脉时非常铁定的认真姿态截然不同。
所谓“黄帝曰,愿闻五脏六腑所出之处”,如果从字面上看,就是问“五脏六腑出自于何处”,但是,很显然,歧伯的回答却是驴唇不对马嘴,他把人家问的“五脏六腑”的出处,一下子转移到了“经脉十二,络脉十五”的出处。
《小针》作者在这里显然是费了脑筋,他在有意地泛化“经脉”这个概念,也就是极力把“经脉”与“五脏六腑”这两个概念相互混淆。这是因为,对当时的大多数人而言,“经脉”是一个非常陌生的新概念,而“脏腑”則要熟悉得多。然而既要用针刺四肢的方法治疗内脏的疾病(这是毫针治疗的主要方式),就必须使“经脉”为大多数人所认同、所接受,所以作者就采取了这种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的强制灌输手段,其目的就在于借用“五脏六腑”的名义,把“十二经脉”烘托出来,只要承认五脏六腑,就得承认十二经脉。由此可见,《小针》作者在最初讲授经脉的时候,肯定是觉得非常内疚和难堪。
下文的“五脏五腧,五五二十五腧,六腑六腧,六六三十六腧”,也是基于同样的手段。因为,很显然,这里的所谓“五脏”,只是指发源于手足的五条阴经脈,这里的所谓“六腑”,只是指发源于手足的六条阳经脈,与胸腹腔内的五脏和六腑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这种指鹿为马式的論證方法,在今天看来,就属于偷换概念。
《小针》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充分利用了门人弟子(以及后世中医)对胚胎发育过程的无知,反正这些人不知道五脏六腑是怎么发生出来的,索性就从生命最初的胚胎(亦即所谓的“原”)说起。而按照作者的讲述,十二经脉的“五腧穴”或者“原穴”俨然成了五脏六腑发生的本源,此所以谓之“五脏六腑所出之处”。于是,十二经脉和五脏六腑的关系,就如同一棵大树的树根和树干,或者一条江河的源泉和干流一样,自然而然地融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尽管作者的论证方法存在明显的硬伤,却始终没人能够提出质疑。
从后期的效果来看,《小针》作者的洗脑术确实非常成功。打那以后,门人弟子们(以及后世的中医们)便很难再把诸如足太阴经脈与脾脏,或者足阳明经脈与胃腑,截然地区分开来——因为“经脉”这个概念已经在他们的脑子里牢牢地扎下了根,再也不可置疑。
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在对人体生理的认识方面,古人尚且缺乏实证分析或元素分析的能力,因此亦很少采用歸納和演绎的推理方式,而只是擅长类比推理。那么,由于山林树木与江河溪谷是古代最司空见惯的自然现象,所以就经常被古人作为取象比类的对照标准。需要指出的是,所谓类比推理,其实就相当于文学创作当中的形象比喻,它并不属于严谨的逻辑思维。
在《小针》作者看来,一个人可以比作一棵大树:四肢相当于树根,负责提供营养和水分;躯干相当于树干,负责输送营养和水分;头颅和五脏六腑则相当于树冠,负责吸取营养和水分,进而生出繁茂的枝叶并结出肥硕的果实(请记住这个比喻,因为《内经》的“根结”理论、“标本”理论,都是在这个比喻的基础上推导出来的)。那么,按照这种比喻,人的四肢就成为向躯干、头颅、脏腑提供血气以保障生理需求的根本。然后,在这个比喻的基础上,再把躯干、头颅、脏腑的经脉比喻为大江大河,把四肢的经脉比喻为溪涧川谷,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得出“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腧,所行为经,所入为合”的结论了。“井”即水泉,即一条庞大水系最初的源头,代指经脉的起源;“荥”即小山涧,乃由多个水泉合并而成;“腧”的本意是输运,是说数条细小的山涧合并为溪谷,就可以顺流输运木材;“经”的本意是陉,也就是路径,在此是指比较平缓坦荡的支流,其由多条溪谷合并而成,乃可以行舟楫;“合”的本义是匯合,“所入为合”是指支流汇入江河的干流,在这里即表示脉气从大树的根部汇入了主干。于是,按照这种形象比喻,四肢的末梢,或者整个膝肘以下的部位就可以看作是全身经脉脏腑的根本,所谓“五脏六腑所出之处”,盖谓此也。
既然如此,既然四肢膝肘以下是经脉以及脏腑发生的根本,那么,对于十二经脉以及五脏六腑的疾病的治疗,如果从其根本处着手,势必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便是《小针》作者发明“五腧穴”的初衷。其云“凡二十七气所行,皆在五腧也”,就是强调四肢膝肘以下的五腧穴在治疗学中非常重要,因为它就相当于所有经脉络脉乃至五脏六腑的次第发生之源。
暴风雪
发表于 2014-11-30 14:41:21
原文32:
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
说解:
实际上,令《小针》作者犯难的不仅仅是经脉,关于如何解释腧穴的存在,也是一个很费思量的问题。因为,他心里明白,腧穴同样也只是一种理论,而非客观存在。因为,无论如何,他无法把一个个腧穴指点出来,让门人弟子亲眼观看。
但是骨头和骨关节是任何人都必须承认的客观存在,而且骨头和骨关节的数量还很多,所以作者就把骨头和骨关节作为讲授腧穴学的切入点。
“节之交”,即两根骨头相交的骨关节。最初,战国时期有人认为人体有三百六十五个骨关节,与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正好对应。这个说法虽然有点无厘头,但是特别玄虚,而且还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个深奥理论的生动体现,于是在道家学派内部流传下来,就成了古代针医发明腧穴的理论依据。
在最初的针医看来,每一个腧穴内部都存在着气、血、精(髓)的微循环转化机制,而骨腔内的精髓必须通过骨关节的缝隙才能向体表发散出神气,同时神气要回注于骨腔之内,返归于精髓,既要通过腧穴,也要通过关节缝隙。故按《小针》作者最初的观念,每一个骨关节与每一个腧穴不但存在着交会关系,并且还要一对一的相互对应才行,故云“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因此,很显然,这句话就是古代腧穴学的理论基础,它的本意是说腧穴就是连通骨关节的通道,有多少骨关节就会有多少腧穴,故人体共有三百六十五个腧穴,而腧穴的生理意义就在于,每一个腧穴中的气血都通过骨关节与内在的骨髓交会。这也正是古人很少称“腧穴”、“气穴”,而多称“腧会”、“穴会”的原因。
战国时期的人之所以认定人有三百六十五个骨关节,是因为那个时候已经知道三百六十五天是太阳在黄道上的运行周期。而太阳运行的意义,又在于推动整个天体的运行(这是古人的意思,《生气通天论》有“天运当以日光明”),故三百六十五天其实就是天体在一个运行周期的全部节驻点。又由于古代针医笃信“天人合一”,故人气在全身经脉的运行与整个天体的运行必然存在着步调一致的对应关系,而腧穴的实质就是血气在经脉运行中的一个个驻留点,与天体的节驻点一一吻合,故腧穴一定要有三百六十五个,其实是“天人合一”这个理念的生搬硬套。实际上,人体到底有哪三百六十五个腧穴,《内经》作者也说不清楚,所以后人也一直稀裡糊塗。
暴风雪
发表于 2014-12-1 03:03:27
本帖最后由 暴风雪 于 2014-12-1 12:15 编辑
原文33: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 说解:一个刚刚入门的针医面对着病人的三百六十五个腧穴,势必有茫茫然不知所措之感,但是如果知道了“凡二十七气所行,皆在五腧也”,就算是把握住了要领。这就叫“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这句话的意思是:五输穴是整个身体的关键腧穴,人体所有的疾病都可以通过针刺膝肘以下的五腧穴得到治疗。这样一来,毫针疗法的取穴范围就变得非常简单明确,初学者关于临床之际如何选穴的困惑也就迎刃而解了。 但是我们务必要知道,五腧穴其实并不能治疗所有的疾病,否则其它腧穴就都没用了。实际上,《小针》作者在这里强调五腧穴的真实用意在于保证自己的行医安全。也就是说,對於刚刚入门的针医而言,除了四肢上的腧穴以外,其它部位(比如胸腹腰背)的腧穴就不要针刺了,这样即便治不好病,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因为,《小针》作者作为毫针大师,他不能光讲经脉和腧穴这些空头理论,还必须让学员多多练手,对着患者的经脉和腧穴进行实际体验,而只有四肢膝肘以下的经脉和腧穴才适合生手练习。只不过,他接受了第二节课的教训,这个真实的意思,他不再对门人弟子明说。
暴风雪
发表于 2014-12-1 12:15:41
原文34:
所言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说解:
這時候,正在听课的学员當中肯定有人發出一聲尖叫:“师父,人有三百六十五個骨關節吗?不對吧!”
於是《小针》作者只好把“节”的意思再重新解释一遍:
方才所說的“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那其實是前人的假说,盖战国时期的人曾经主观认定,人有三百六十五个骨关节,对应三百六十五个腧穴,以与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吻合。現在經過對人類尸骨的反復查验,发现该假说明显不合实际(骨关节的数量远远不够),但是神氣由骨髓發生的理論仍然是正確的,是必须坚持的,所以需要重新修正一下,把“节”的定义從解剖意义的“骨關節”修改为生理意义的“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其实就是“腧穴”的意思。
按照这个新的定义,神气在肌体的往来出入固然要穿越皮肉筋骨,然而凡是神气游行出入的地方,亦皆可看做是“节”,因此,人的整個肌肤腠理实际上都属于“节”的范畴。比如,《邪气脏腑病形》:“中肉节则皮肤痛”。《经脉》:“皮毛焦则津液去皮节”。因此,你们就不必计较人体究竟有多少个骨关节了,也不必计较某一腧穴的所在位置究竟有没有一个骨关节与之相互对应了,總之:我所说的“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只具有理论意义,那是泛指神气在人体肌肤内外游行出入的通道,不可死板地理解为具体的皮肉筋骨。
暴风雪
发表于 2014-12-2 03:07:23
原文35:
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知其邪正。
说解:
这句话出现在这里非常突兀。很显然,这里的六个“其”字都是指某一个病人,而这六个短语其实是对这个病人采取的六个动作,也就是说,作者的注意力一下子从讲授腧穴学转移到了某个病人身上,这就说明课堂上突然出现了意外的情况。
那么,根据对前后文的分析,当时的情況大概應該是這樣:作者刚讲到“非皮肉筋骨也”,忽听門外一陣聒噪,只見幾個漢子,一边高声嚷嚷着“老师父救命也!” 一边七手八脚抬進來一個病人。再看这个病人,已经奄奄一息,而且昏迷不醒。作為职业醫生,治病救人乃为天职,於是作者果断终止授課,赶紧走上前去查看这个病人,并迅速投入诊治工作。因此這句話才显得有点突兀。
实际上,這也是《小针》作者在门人弟子面前正式接待的第一個危重病人(我們就把他稱為“一號患者”吧),即便仅仅为了保住“师父”的面子,作者也得振奋精神,全力以赴。只是沒想到这个病人竟然如此危重,對自身的技术水平实在是一次嚴峻的考驗。因此,作者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暗地里捏着一把汗,也说不定。
然而也正因为该患者的病情特别危重,已经濒临死亡,那么一旦救治成功,则更能显示自己的技艺精湛,就如同扁鹊诊治虢太子尸厥,一下子声名鹊起,则以后的门诊患者,以及委身投靠的门人弟子,只怕是车水马龙、络绎不绝。因此,作者又不由得踌躇满志、心中暗喜,也说不定。
无论如何,我們通過《小针》作者對這個危重病人的处置過程,即能夠大致瞭解,古代针医的醫療技術到底达到了怎样一种炉火纯青的水平。
這裡的“睹其色”,不是“神矚勿去,知病存亡”的意思,而是真正地觀察病人的面部氣色。因為危重的病人從面部氣色上一看便知,這個人絕對不是詐病,所以也没必要检查其血脉和血络。
這裡的“察其目”,也不是“神矚勿去,知病存亡”的意思,而是撑开病人的眼皮,觀察他的眼睛。按现代医学的诊断规范,對昏迷病人首先要做的就是观察眼睛。我之所以断定一号患者是一个昏迷不醒的病人,就是因为不是昏迷病人用不着首先检查他的眼睛。
检查眼睛是什麽意思呢?就是要“知其散復”,也就是看看瞳孔有沒有散大或者縮小。“散”即瞳孔散大,“復”即瞳孔縮小。
毫無疑問,作者既然知道首先查驗瞳孔,當然也就知道,瞳孔的散大或縮小,對於生命的重要意義。
《小针》作者当然不知道虹膜括约肌的微细构造和舒缩机理,他考虑的只是维持生命的神气还能不能正常发生。因为大脑中央的神气要通过眼睛的瞳孔发生出来,若瞳孔散大或缩小,则表明神气的衰竭或闭塞,故而都有生命危险。
這个 “一其形”是一句很蹩脚的描述,其實就是逐个地摸一下桡动脉、足背动脉、頸動脈、腋动脉、腘窝动脉、股动脉,看看到底還有没有脉搏。
“一其形”的“一”在这里作为动词,是作圆周运动的意思。因为道家学者信奉“道生一”,“一”就是“太极”,“太极”就是一个圆圈。故“一其形”的字面意义,就是说医生围着患者的形体绕行了一周。但是,单凭“一其形”这三个字,我们并不清楚这个医生围着患者绕行一周是在干什么,所以我说这种描述很是蹩脚。
实际的情况是,因为一号患者躺在了地上,《小针》作者对其全身上下的脉搏进行一一检查诊断的过程,必须绕行患者一周,才得以完成,此所以就被旁观的门人弟子记录为 “一其形”。由于“一”本身还有循环一周的含义,因此,“一其形”的本意是说,如同人体的血气在经脉系统循环了一周,老师父围绕着患者的形体把他所有的脉搏挨个摸了一遍。
关于“一其形”其实就是指医生在逐个地查验患者周身上下的脉搏,我们可以在《四时气》中找到一点佐证,其中有云:“一其形,听其动静者,持气口人迎以视其脉……。”
那么,什么样的病人需要医生绕其形体一周为其检查呢?或者,什么样的病情需要对全身上下左右的脉搏逐个地查验一遍呢?毫无疑问,只能是特别危重的,脉搏跳动出现明显异常的,失去自主运动能力的,没有知觉的病人。因此,一旦明白了“一其形”这三个字的真实含义,也就不难明白,当时的情况肯定是非常紧急,患者的病情肯定是非常严重。
這裡的“聽其動靜”,就是俯身側耳,先贴近患者的口鼻,仔細聽聽,還有沒有呼吸;再把耳朵紧贴患者的胸壁,仔细听听,还有没有心跳。
這裡的“知其邪正”,就是對患者的生死,有一个明确的认定。“邪”,古通馀,即剩余的数量;“正”,古通整,是把原有的数量作为整数。所谓“知其余整”,与“知其散復”是同义语,就是确认此人的神气还有没有剩余,其实就是判断其是生是死的意思。毫無疑問,面对一个重度昏迷的人,判断其生死是第一位的事情,而通过触诊多处动脉以及听其呼吸、心跳的动度,正是审察此人还有没有神气的重要手段。
古人为了省文,凡检查记录都只取阳性结果,若某项检查阴性,则一概省略(有确诊意义的阴性发现除外)。其实现代医院的门诊记录也是如此要求。
因此,这句话实际上就等于告诉我们,一号患者当时的基本状况是:病危面容,瞳孔散大(或缩小,或一大一小),桡动脉及足背动脉脉搏消失,呼吸微弱,深度昏迷,然而仍有心跳,其颈动脉及鼠蹊股动脉都还有搏动,表示并没有死亡。根据现代的医学常识,这个一号患者其实就是处于休克状态。
暴风雪
发表于 2014-12-2 11:38:05
原文36:
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气至而去之。
说解:
对于这样一个看起来濒临死亡的患者,医生首先要考虑,还有没有救治的希望,也就是要判断一下预后。因为《小针》作者是以“良工”自诩的职业医生,最爱惜自身羽毛,他不能象巫医那样装神弄鬼,一味地听天由命,必须通过检测,找到可以救治的证据,才能够下手治疗。否则一旦救治不成,医生很可能身败名裂。
既然其呼吸已经相当微弱,甚至只有躯干部位的动脉在勉强的搏动,而肢体远端动脉搏动已经消失,则病人随时有心肺功能衰竭而死亡的危险。那么,究竟还有没有复苏的可能,主要就得看其末梢循环是否存在,因为这是判断心脏灌注功能衰竭程度的重要依据,对古人来说,其实这也是惟一的依据,而这句话的意义就是检测末梢循环的存在。也就是说,在该作者看来,如果末梢循环存在,则病人或可有救,如果末梢循环不存在(表明心脏灌注能力彻底匮竭),那就没有救治的必要了。
《說文》:“推,排也。”所謂“右主推之”,其實与前文中的“排陽得针”属于同一种手法,其意义在于通过拍打推擠皮膚,能够使那些微细的小血管充分显露出来。而作者在此时的意图则是,通过拍打挤压这种手段,看看皮肤上还有没有血管,以此检测患者的末梢循环状况。
《说文》:“持,握也。”,就是用手攥住。“御”的本義是駕馭烈馬,而驾驭的技巧全在于勒紧缰绳,故在此则是勒緊的意思。那麼,很顯然,作者所能“左持而御之”的這個地方肯定是手腕或腳踝。因為,除了手腕和腳踝,人身上沒有其它部位可以用一只手攥住并勒紧。由此可見,作者要检测的是手背或腳背上的静脉血管。
因此,“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的完整意思就是:医师用右手拍打揉搓手背或者腳背,同时用左手攥住手腕或者腳踝,並且緊緊地勒住。这样操作的目的,显然就是要看看手背或者腳背上的静脉血管能不能顯露出來。
我们知道正常成年人的手背和脚背上都有比较明显的静脉血管(所以输液时往往首选手背和脚背),那其实正是末梢循环良好的表现。然而該患者的昏迷實由休克所致,其心脏供血量已经显著减少,则四末的静脉血管必然处于严重萎缩状态,所以需要使用勒緊手腕或腳踝并輔以拍打揉搓等特殊手段,才能使血管稍微显露一点点。不过,正是由于手脚上的静脉血管还有一点点轻微的显露,表明心脏尚能维持最基本的灌注水平,于是《小针》作者心里也就有了底气。
手脚上的静脉血管由原来的萎缩状态变为充盈状态,在古人即稱之為“氣至”。因为这标志着彼处的脈氣快速地转移、聚集到了此处,才能够使得血脉一下子充盈起來。故所謂“氣至而去之”,即是說看到血脉充盈起来的時候就可以鬆開紧握着手腕或脚踝的手了,而其言外之意则是该患者的末梢循环终于检测到了。
暴风雪
发表于 2014-12-3 14:43:20
原文37:
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
说解:
既然一号患者尚存一线生机,那就应该毫不迟疑,迅速予以救治。作者说到“凡将用针”,就表达出了这个意思。
然而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用针”?或者:扎哪儿?也就是首先要制定一个治疗方案的问题。
很显然,按照这句话的意思,对任何疾病的治疗,针医都没有预设方案,只能在“诊脉”以后才能确定。也就是说,没诊脉之前,医师也不知道该扎哪儿,而在诊脉以后,根据脉气之“剧易”,就能知道该扎哪儿了。
现代的中医师和针灸师在治疗之前往往也要诊脉,但是他们从来不曾想到诊脉以后就能知道该扎哪儿。
问题出在后人不晓得古人诊脉的意义。
实际上,古代针医对于较重的急性病患者,起码要对两侧手腕和两侧足背进行脉搏诊断,如果哪个手或脚的脉搏出现异常,就可以确定在哪个手臂或者足胫上针刺。
“剧”是剧烈、亢盛的意思。《说文》:“剧,尤甚也”。
“易”是柔和平缓的意思。《尔雅》:“平、均、夷、弟:易也。”是“易”有谦和卑下之义。今人说“平易近人”,仍取这个意义。
通常情况下,柔和平缓(易)是正常的脉象,故用针治疗应该选在脉搏跳动力度比较亢盛(剧)的那一侧肢体。这就是“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的本意。
但是必须明白,凡是“凡……必……”句式,都是指通常情况而言,即一般的规律或规则。
很显然,一号患者的病情不属于通常情况,因此也不适用于一般的规律和规则,故这句话的本意只在于强调“诊脉”的结果,也就是重点明确一下,该患者的两个手腕桡动脉和两个足背动脉都已经摸不到脉搏了。
当然,说这话的时候,诊脉已经结束了,那就是作者“一其形”的过程,因此作者说这句话的用意,就是把这种手脚都摸不到脉搏的诊断结果向家属一方正式通报。实际上,对于危重患者,门诊医生在治疗之前,向患者家属通报病情的危重程度,以期取得理解和谅解,是古今医学界的惯例,万万不可缺少。